請問有關避孕藥的使用問題
我因為下個月一號要出國去找我男友, 本來打算在昨天26號生理週期開始的第一天服用第一顆避孕藥(之前沒服用過),但是生理期卻晚了~”~” 請問如果我今天27號開始服用第一顆避孕藥(生理期仍舊還沒來),這樣會開始有避孕效果嗎?是否生理期會延後到服藥完畢(21顆)才會來?還是我之後這幾天生理期可能隨時會來?麻煩請幫我解答,謝謝^^~”
A:
避孕藥於月經來的第五天開始服用,21顆藥製劑在兩次服藥當中需停七天,28顆藥製劑可連續服用。21顆製劑避孕藥在停藥七天中月經會來,並不會受孕。長期高劑量的口服避孕藥會增加靜脈血栓、心肌梗塞與腦中風的危險,短暫血糖上昇的反應,頭兩年發生膽囊結石的比率可能會增加,頭幾個月會有噁心,嘔吐與體重增加的現象,偶而會出現憂鬱沮喪。服用口服避孕藥在良性乳房疾病的發生率會比未使用者降低百分之四十,但可能會稍微增加45歲以下年齡層乳癌發生危險的機率。任何一種避孕措施都有利有弊,避孕當中注意自己身體的狀況,有問題隨時就醫。子宮受孕機能方面,停藥後約有四分之一女性會有暫時性不排卵,停藥後的頭三個月懷孕率較低,停藥後二十四個月,約有百分之九十的使用者可以成功受孕。避孕藥使用的時間因個人需要而定,如有靜脈炎,血栓栓塞疾病,腦血管疾病與冠狀動脈疾病,肝功能不正常者,乳癌患者,診斷不明的陰道出血,懷孕或疑似懷孕,三十五歲以上的吸煙婦女,則不建議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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